长沙市首个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站在芙蓉区成立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和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试行。记者今日从芙蓉区获悉,为建立起运转有效、保障有力,覆盖少数民族群众各种需求的公共服务和管理体系,芙蓉区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服务站在新年到来之际正式宣告成立。这是长沙市首个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站,设置在芙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据了解,近年来,少数民族群众在处理财产纠纷、买卖纠纷、债务纠纷等过程中,因语言沟通等方面的原因遇到不少困难。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施行,芙蓉区以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突破口,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服务站应运而生。该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站成立后,将为该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培训等服务。

  为更好服务少数民族群众,近年来,芙蓉区成立了3个市级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站,自2018年以来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社区3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社区1个。

【作者:周和平】 【编辑:彭雨纯】
关键词:芙蓉区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