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含毒品电子烟5毫升,男子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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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斌 通讯员 谢艺)电子烟不但不能替代烟草,反而有可能成为新型毒品。今日,天心区法院对5起涉毒品犯罪案进行公开集中宣判,分别判处11名被告人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被告人米某以“跑腿发货”的方式,贩卖含毒品电子烟5毫升,获刑六个月。

庭审现场。长沙晚报通讯员 谢艺 摄

  2021年7月,被告人米某在长沙市天心区解放西路靠近黄兴广场附近,通过微信收款的方式向吸毒人员袁某贩卖含有毒品大麻素(MDMB-4en-PINACA、ADB-BUTINACA)的电子烟油5毫升,并通过美团跑腿发货将该含有毒品大麻素的烟油发到长沙市开福区某银行附近给袁某。经检验,从米某、袁某头发中检验出大麻素成分呈阳性。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米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米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5人层层转卖同1支电子烟,均获刑。

  这5起涉毒品犯罪案中,有5人层层转卖同1支含毒品电子烟,均被判刑,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据悉,天心区为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有效惩治和震慑涉毒犯罪分子,净化社会环境,始终坚持铁腕禁毒,天心区法院近五年来审结涉互毒案件550件757人,对54名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者:王斌(记者)】 【编辑:王金文】
关键词:天心 法院 毒品 电子烟 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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