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望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出炉(附表) 看你家孩子读哪个学校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7日讯 据望城教育消息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机关各单位:
为不断深化招生入学改革,巩固提升招生改革成果,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长发〔2016〕8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7号)、《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办公室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望办发〔2016〕3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小学实行公示学区、相对就近、划片招生、统筹安排、注册入学原则,划片招生区域实行一年一核,动态管理。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在划定学区内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第一类:原户籍在划定学区内无房)、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户籍中途迁入到划定学区内无房)、无户无房(指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生源排序,注册入学。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我区实际情况,自2018年秋季开始,楼盘业主子女就读,须以购买住房并实际交房入住为入学依据。个别学区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学位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再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2.凡2018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小升初的学生,须于7月10日前上交相关入学资料(当地居民子女入学资料交对应的入读学校,楼盘业主子女入学资料交楼盘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资料交当地学区校)。学校于8月15日前完成入户查验和入学资料的审核工作。
3.中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和入住证明(街镇、社区、学校协同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还需配合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体检报告、预防接种证明和学前教育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望城区户籍以外的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须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区居住证和本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房屋租赁合同、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要求转学插班的中小学学生,还需配合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4.正在新建的部分楼盘,因未达到交房条件,今年暂未纳入学区划分,待达到交房入住条件后再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学区划分情况统筹安排。今后凡新建楼盘,开发商应在项目总图审批通过的同时,到区教育局备案,以便合理规划学位,并在交房前一年向区教育局申请学位。
5.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经区招生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019年开始,楼盘业主子女申请学位的,申请学位的不动产登记时间(或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到当年4月30日(含)截止,登记截止之后,学校当年不再受理报名登记,由学区校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入学采取微机派位和划片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望城区内接受学前教育并结业的幼儿入读小学一年级,须提供区教育局统一颁发的学前教育证明。
6.招生过程中如遇到望办发〔2016〕31号文件规定以外的招生入学问题,由区招生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7.本通知自2018年6月25日起实施,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望政办发〔2017〕48号)同时废止。为加大社会监督和政策宣传力度,区教育局设立举报和咨询电话:普教科0731-88063641;监审法规室0731-88063561。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长沙市望城区2018年当地居民小学新生入学学区划分表
长沙市望城区2018年当地居民初中新生入学学区划分表
长沙市望城区2018年楼盘业主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入学学区划分表
长沙市望城区2018年外来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
适龄子女入学学区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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