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30万元!长沙县开出今年首张物流业反恐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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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宁霞 通讯员 嵇田利)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辖区内一家物流公司罚款30万元。这是该局今年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反恐罚单”就是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着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是被处罚人可能会因此支付巨额的罚款。

  1月19日,山东临沂市兰山区一辆货车发生爆炸。根据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现场勘验以及现场提取爆炸残留物和当事人自行排查结果,引起爆炸的物品是货物清单中标明为“玩具”的烟花类玩具“砸炮圈”,由于该批货物从长沙县某物流公司发出,后该案线索移交至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接到线索后,长沙县行政执法队员迅速展开调查。在对该物流公司负责人进行询问时得知,1月17日,该公司收到浏阳“王老板”托运的11件标明为“玩具”的货物,在该货物外包装无任何标识的情况下未进行安全检查,将该批货物与其他食品、汽车配件、啤酒、涂料、玩具等几十种零担货物进行混装,并委托货车司机闫先生托运至山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执法局依法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对该物流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6万元。

  “反恐工作人人有责,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反恐意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流行业的巡查检查,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物流行业安全有序。

【作者:宁霞】 【编辑:大刘军】
关键词:长沙县 反恐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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