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要开考了!这些注意事项再了解一遍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7日讯 据长沙教育消息 明天就要中考了,小编带您再回顾一遍考前注意事项,祝孩子们考试顺利~赶快一起来看!
时间
考试时间表
温馨提示:
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三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各科实行闭卷考试。
考生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预备铃响后(初二地理为考前20分钟),凭学生手册和准考证接受安检才能参加考试。
开考响铃后,考生才准答题,迟到30分钟,考生不准进入考室(英语科目9点停止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初二生物、地理考试结束前15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开考室。
同学们一定要注意时间,做好安排,切勿迟到哦!
天气
考试期间天气情况
考试这几天有阵雨或雷阵雨,
考生出行需注意安全,
携带雨具,
做好防雨措施。
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穿着校服、佩戴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
2、考生凭学生手册和准考证参考。
小贴士:万一真的忘带了,同学们也不用太过着急。考点、监考老师和你的老师们会想办法。先安心参加考试,不要因此影响考试心情。
3、初中三年级的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和初中二年级地理实行开卷考试,可以携带纸质资料进入考场,但不得传递、交换资料。
4、考试时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垫板、圆规、三角板、直尺等,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开卷考试科目除外)、稿纸、通讯工具、计算器、计算尺、涂改液、胶带纸以及其它电子用具。
5、不准携带的物品统一存放在规定的“小件物品放置处”。
6、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请让它们留在考室,千万不要带出去哦!不能在警戒线内逗留、谈论。
答题小贴士
1、各科试卷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两个部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作答都必须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答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内容无效。
2、选择题部分按题号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方框内,修改时用绘图橡皮轻擦干净,不留痕迹;非选择题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作答。
3、答题时,字迹要工整、清楚,字距、行距要适当。
4、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书写在题号规定区域之内,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
5、如需要对答题进行修改,可用签字笔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
6、禁止使用涂改液、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贴粘扯欲修改的内容。
7、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
交通
中考期间,公安、交通部门为考生出行提供便利,对遇到困难的考生提供及时帮助。
除此之外,对准考证上标明的考点,考生最好提前熟悉到达线路,估算路上所需时间,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出行方式,包括骑自行车或步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私家车等。
1.骑车或步行
考虑到堵车因素,考点离家路程不远的考生可选择骑自行车,以便自主控制时间。但要注意安全,遇大雨等特殊天气时不宜骑行。考点离家较近的考生也可选择步行,这样不用担心交通堵塞等问题。
(注意: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满18岁且未取得相应证照的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小型汽车。)
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出行要注意尽量提前。乘公交车时,考生要看管好随身物品。若遇堵车等情况可及时变更交通方式,如就近寻找共享单车骑行等。一般情况下,特别提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考生要注意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3.乘坐私家车
如果家长驾车送考生,出行前要设计好路线,计算好途中所需时间。此外,最好设计出备用行车路线,以备考试当天途中出现堵车等意外情况时可选择绕行。
考试期间多降雨天气
可能导致交通拥堵等情况
各位家长要提前安排好出行
给家长的提示
临近考试,很多孩子难免会产生“考前焦虑”的症状,作为家长,请给孩子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尤其不要给孩子们制定期望值过高的目标。考试全部结束前,不要与孩子讨论试题的难易和对错,不要给孩子施加太大的压力。
中考期间营造一种宽松、融洽的家庭氛围,以免影响考生情绪、影响孩子的正常发挥。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考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考试违纪处理,该科考试成绩扣20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室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在开考铃响前答题或者终考铃响后继续答题的;
(3)在考试过程中旁窥或交头接耳的;
(4)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室的;
(5)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传、接物品的;
(6)未到规定的交卷时点提前交卷的;
(7)将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室的;
(8)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考试作弊处理,该考试科目成绩记零分: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开卷考试科目规定可携带的纸质资料除外)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的;
(3)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4)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6)在考场内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的;
(7)销毁试题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8)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在答题卡卷面规定以外的位置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卷面上标记信息的。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考试作弊处理,当次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记零分:
(1)在考试过程中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的;
(2)抢夺、窃取他人试题卷、答题卡的;
(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5)经核实认定为考试作弊造成答案雷同的;
(6)扰乱考试秩序,违纪作弊后拒不认错的;
(7)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行为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4、代考处理:
请人代考者,取消当年中考(含补考)资格,当次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记零分。在校学生代替他人参加中考,属毕业班学生的,停发毕业证一年;肄业班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按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并在思想品德鉴定中予以明确记载。
违纪舞弊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程序
1、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违纪舞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考生违纪舞弊情节应在《考室情况记载表》上予以记载,并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报考点正、副主考集体研究,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2名以上的考务人员(监考员)及考点主考共同签名,由县市区中考办作出处理决定,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2、在视频录像回放审查中发现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违纪作弊行为的,由市教育考试院认定并作出处理决定。
3、在评卷过程中发现考生有本办法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市中招办认定并作出处理决定。
4、本章凡未涉及到的有关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程序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再次提醒:
请考生、家长注意考试时间
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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