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监控如虚设”为何引共鸣

  然玉

  家里进贼,被偷了8万元的财物,调取监控画面时才发现监控坏了,业主拒交物业费结果被物业告到法院。本月中旬北京的这起诉讼引起很多人注意,网络论坛上业主们纷纷吐槽:在小区里丢过自行车、丢过包、丢过钥匙……多数情况下,小区监控却没发挥“天眼”的作用帮业主追回损失。相关人士表示,“监控系统平时如果不能好好维护,一般从第三年就会出现问题,四年以后就会出现大面积损坏。”(6月30日《北京晚报》)

  原本不起眼的个案,却引发了广泛共鸣。“您家小区的监控是摆设不?”至少,从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吐槽来看,情况似乎并不乐观。造价不菲的小区监控系统,每每在事发之后被证明形同虚设,继而成为业主和物业纠纷的“爆点”。而在这一表象的背后,无非仍是那些老生常谈的问题。比如说,业主和物业双方存在的价值分歧;再比如说,小区公共设施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等等。在当前的小区治理结构和利益格局下,监控系统的“沉睡”并不令人意外。

  现实中,许多小区物业公司在日常运作中,所遵循的乃是“发生即支取”“结余即收益”的财务原则。由此所形成的激励是,物业往往千方百计压缩支出,以求将尽可能多的剩余现金转化为落袋收益。出于这种考虑,其在维护公共设施方面,自然是能免则免、能拖则拖。即便要修,也会优先选择那些相对显眼的、更受关注的设施进行修缮。而对于监控摄像头这类不易被人察觉故障的专业设施,则往往是不管不问。

  在事发之前,业主多半不会注意到监控探头已经损坏;在事发之后,后知后觉发现摄像头损坏却已为时已晚。这一局面,近乎于无解……一个必须承认的背景事实是,不少小区可能仍然处于“业主所有,物业掌控”的格局。纵使成立了业委会,其对小区事务所产生的影响也是有限的,并不能转化为全面、直接、具体的约束。很多业委会并不掌握明确的公共资产列表,也并未制订与之匹配的维护、评估和修缮的一揽子行动标准。

  物业一方垄断了对小区治理的终极话语权,可能只会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去决策和行动。久而久之,势必会根本性背离业主群体的诉求。于是,我们看到,物业倾向于置损坏的小区监控于不管不问,业主则对此忧心忡忡。诸如此类的问题,实则都指向了一个根本性的议题,那就是业主必须尽可能形成组织化、体系化的行动力量,来对小区事务施加更多决定性的影响。至少,对小区安全风险的评估以及财务使用分配,业主应有更为清晰的判断和话语权。

  当务之急在于,要形成小区产权和治权关系的合理安排方案,并在此基础上针对物业管理绩效设计一套全新的激励框架。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小区监控形同虚设之类的乱象。

【作者:然玉】 【编辑:肖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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