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招聘应消除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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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清

近日,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夏杰表示,保障妇女享有公平就业机会的法律政策日益健全,在制定实施促进妇女生育和就业平衡的积极措施方面还需进一步着力。调查显示,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存在只招男性或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问题。(3月7日 澎湃新闻)

一些特殊行业中,的确有少数工作岗位是女性难以胜任的,但不能以此为借口将性别作为屏蔽女性的门槛。部分女性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傲慢与偏见”,因生育或照料孩子而中断职业的女性不在少数。不论身体素质有多好,不论工作能力有多强,“只招男性或男性优先”让女性失去了参与平等竞争的可能,这不仅让她们失去了工作机会,也会带给她们极大的失落感和挫败感。

部分单位“只招男性或男性优先”,根源在于利益考量——招聘女性会因产假等影响正常工作,从而导致一些用人单位偏好男性求职者。他们冠冕堂皇地打着“保护女性”“关爱女性”“善待女性”的旗号,武断地认为女性不适合从事什么职业、难以胜任什么工作,从而限制或剥夺女性的就业权利。

如今,身份社会正向专业社会过渡,职业与学历、性别之间的人为“捆绑”逐渐被“松绑”。男幼师也好,女代驾、女快递员也罢,他们都可以发光发亮,用人单位理应打破世俗偏见,以专业和能力取才。只有机会平等、规则公平,才能人才辈出。当女性在就业市场如鱼得水,社会活力才会被进一步激发。女性求职的境遇,不仅是她们自身权利与尊严的一面镜子,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把标尺。消除性别歧视,需要全社会为之努力,让男女平等融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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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朝清】 【编辑:肖彪】
关键词:就业招聘 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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