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退货人”必须露头就打
付臣欢
据《证券日报》11月7日报道,“双11”临近,网购热度持续攀升,为提升网购体验而诞生的退货运费险(以下简称“退运险”)再次被置于聚光灯下。一部分人发现了其中的“商机”,成为“职业退货人”,利用退运险“薅羊毛”,甚至形成黑灰产业链非法牟利。
如何牟利?简单来说,就是赚差价。一般而言,大多数退运险的赔付金额为12元左右,但如果选择自行寄回进而用特惠寄等方式,小件快递可能只需要花3元左右,一笔订单就白赚差不多9元。“职业退货人”瞄准的可不是一两笔小数目,而是大批量下单这类小件商品再退货,月入过万都不是问题。这可不是夸大其词,今年年初,湖南郴州警方便侦破一起恶意申请理赔退运险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编造虚假退货信息,理赔退运险3万多次,非法获利20余万元。
这样的“职业退货人”无疑是害群之马,实实在在损害了各方利益。对于商家来说,是因大量退货而提高的工作量和成本,以及赔付率过高需要提高的退运险保费,白亏不少钱,还损失了店铺信用。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不断下降的体验感,平白承受了莫须有的后果——比如,有的商家为此取消了退运险服务,犹豫不决的消费者要么放弃购买商品要么得自行购买退运险。又如,电商平台引入了“退货宝”,赔付金额下降了4元左右,不少消费者表示退货还需要额外自付一部分。搞来搞去,消费生态就变差了,谁都觉得委屈、谁都没能满意。
因此,对于这类利用退运险非法牟利的行为,必须露头就打、多方位出击。一方面,保险公司应该根据消费行为来完善风险评估和定价。信誉度高、退货风险低的客户理应享受其正常权益,而不是被恶意退货者、牟利人拉低权益水平。至于退货风险较高的客户,可适当提高保费或限制其购买退运险的资格。
另一方面,电商平台不能仅通过降低赔付金额来解决问题,而应在源头处多花些功夫。比如,“职业退货人”常常使用新号来大量下单、退货,数据留痕异常,是不是能监测并核实,阻止其使用该项权益,或者进行封号、限制交易等处罚?又如,商家对于赔付率高、退货率高而导致店铺信用度受影响的情况,是不是能引入用户评判纠错机制?这一点,外卖平台已有成功经验,值得借鉴。这种“大数据利用+人工评判”的结合,无疑能更大程度上做到高效、合理、公平。
不可否认,退运险的推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让商家、消费者、平台等各方都受益,使得电商行业活力满满。这也说明,退运险本身是值得坚持推行下去的,只是需要堵住“薅羊毛”漏洞、打击“职业退货人”非法行为。期待退运险这个好工具恢复本原,让商家和消费者互惠互利,进而带来电商行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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