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红黑榜”,维权更轻松
白木
近年来,长沙市中院审理了不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因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而停缴物业费而引起。而如何评价物业服务质量成为审案的难点,长沙市住建部门推行的物业“红黑榜”机制提供了参考依据。那些服务质量差、被业主集中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被列入“黑榜”,法院判决根据其违约情形,适当减免业主的物业费。(10月7日长沙晚报网)
业主与物业公司本是相互依存的契约关系。可现实中,当业主发现物业服务质量问题,且多次督促无果后,除了停缴物业费表达不满之外,似乎没有更好的法子。而物业催缴无望,又担心其他业主效仿,往往会将业主起诉至法院。
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果没有一根标尺来衡量,不仅难以有效解决问题,而且会加剧双方的对立情绪。同时,大量的物业服务纠纷,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让法院不堪其累。
长沙市住建部门推出的物业“红黑榜”机制,无疑为摆脱这一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路。该机制通过公开评价,将那些服务质量差、被业主集中投诉的物业公司列入“黑榜”,不仅起到极大的鞭策作用,也为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这根“标尺”,立得好,接地气!
值得注意的是,长沙市中院在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并未简单地搞“一刀切”,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可以想见,类似的判例多了,业主维权的方式必将更理性。
笔者以为,用好“红黑榜”,可以进一步细化相关条款,明确规定被列入“黑榜”的物业公司应给予物业费减免的标准和方式,让双方能够依规自行解决纠纷。这不仅能为业主提供更清晰、更便捷的维权途径,还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法律诉讼,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
业主与物业并非天生“冤家”,最重要的是加强沟通,建立互信关系。只要双方能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在法律框架下按合同办事,而法律裁决又有明确的“标尺”,那么很多矛盾都能迎刃而解。物业和业主也会变得关系融洽,共同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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