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处人行道井盖破损钢筋外露 市民经过不慎被钢筋扎进小脚趾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实习生 高雅兰)9月14日晚,正欲与女友吃烧烤的朱先生走在长沙理工大学附近的人行道上,不料路上的井盖已发生破损导致钢筋外露,加上天黑视野受阻,朱先生不慎被钢筋扎进小脚趾,第二天就在家附近的卫生所花费了三百多元打了破伤风。
市民:走在半路被扎伤,倒在路边昏迷不醒
“我那天是在晚上8时多路过井盖破损那个地方,井盖旁边就是马路,井盖所在的小路路窄人多,井盖破损已经有两根钢筋露出来了,大概20多厘米,如果天黑路况不清,对过往行人是一个很大的安全威胁。”朱先生担忧地说。
记者观察,此处井盖位于大学附近,此时正值学生开学季,人流量巨大,但井盖所在地并不很显眼,晚上小路旁多是树木阴影,路灯照明有限,若有人不慎踩到井盖确实很危险。
据朱先生介绍,自己在被钢筋扎伤后,曾有一段意识清醒期,后来走在路上头发晕,身上开始冒冷汗,直至倒在路上不省人事了大概3分钟,后来在女友的帮助下两人先是在附近的卫生所包扎,第二天中午在芙蓉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打了破伤风针。朱先生同时向记者展示了自己小脚趾上深约1cm的伤口与付款账单,并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将此处钢筋及井盖修理完成。
供电部门:已将钢筋处理完毕
注意到井盖上的电力标志,记者联系了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将此状况登记后告知记者会派遣人员前往现场调查,但同时也告知记者并不确定描述中的井盖是否属于其维修范围。
随后,前往现场的工作人员回复记者,已到朱先生所说的地点去过两次,确认是井盖下的水泥漏了出来,已经将钢筋重新整理,两根外露的钢筋已经被放到压板下,表面看来已经没有了铁丝及钢筋。
但工作人员也称,虽已将钢筋处理完成,但此处井盖维修并不属于供电部门的维修范围,因此无法上报维修。
律师:所属单位未尽到管理职责应进行赔偿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谢惠明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根据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在道路上设置燃气、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等地下管网检修井和沟渠的所有权人或者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巡查,保持井盖、沟盖完好、正位。
如果可以通过窨井内部设施能够核实查找并确定所属单位,那么该单位作为水泥井盖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在水泥井盖破裂、钢筋部分外露而高出地面时,未及时进行修理,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其对市民的受伤损失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广大市民如发现窨井等公共设施的损坏,也应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确保及时修缮,保障自身及其他公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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