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如何认定车辆不礼让行人?湖南标准正在试行
2019-11-15 15:30 观看: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 通讯员 杨哲)不礼让斑马线这一现象影响着城市文明风尚、交通秩序环境。但实际生活中,如何清晰界定“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民警的执法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1月7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了《关于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目前长沙正在试行中。

《意见》明确,“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包括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可处以罚款100 元、驾驶证记3分)以及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无交警指挥的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

无信号灯路口,行人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将视为未礼让;行人站着不动的,机动车要等5秒以上才能通过.....此次试行的《意见》对有无信号灯路口的机动车让行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一)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该情况包括两种,一是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二是行人刚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需停车让行,但如果行人仍在原地等待5秒以上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行驶。

(二)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该情形下,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应停车让行,行人身后的车道,机动车可以行驶。

(三)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机动车车道信号灯转为绿灯时,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这种情形下,行人身后车道的机动车可以通行,身前车道的机动车应该停车让行。

(四)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准许车辆转弯和行人直行时,转弯的机动车妨碍行人通行的。正确的做法是,机动车可以从行人身后车道通行,身前车道的机动车需停车让行。

《意见》还指出了不宜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三种情况,即机动车主动停车让行、但行人示意机动车先行的;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是中途倒退、折返的;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长沙交警提醒,人行横道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线,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折射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彰显的是城市文明,体现的是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相对于机动车,行人在交通参与者中处于弱势地位,一旦与车辆发生碰撞,极易导致人身伤亡。因此,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主动避让。驾驶人和行人都是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信号灯同样也是行人的法定义务,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遇机动车停车让行时,请尽快通过斑马线,共同建设守法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在日常交通出行中,特别是在斑马线前,行人与驾驶人可以通过“文明手势礼”进行沟通与鼓励,相互表达通行意图,既为行人让行,又为文明点赞,还可以保障道路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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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长沙
作者:张洋子
编辑:曾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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