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全省一张图,土地保护更具持续性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攀)记者今日获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获得通过,3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办法》为农民送上“大礼”
据悉,《办法》总共8章60条,根据湖南实际作出了不少创新。在耕地保护方面,《办法》明确了一项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土地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同时,作为土地的经营权人,《办法》还明确了一项重大义务——耕地是用来种粮食的。《办法》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占用耕地的,要补偿面积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违法占用耕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也将承担一定法律责任,此举也为粮食生产安全筑上一道防火墙。
用地与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一项权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办法》中明确,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者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这一规定的提出,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村土地价值,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以让农村空心房、闲置地入市变现,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活力。
《办法》创新集约用地新模式
沿着潭州大道向南走,进入长沙岳麓区坪塘街道后,一栋占地25亩的高楼拔地而起,显得格外耀眼。
这里是被当地村民称为“致富楼”的物业大楼,也是目前湖南省集体经济归属下体量最大的综合楼。就在2021年11月4日,4657名红桥村村民等到心心念念多年的产权证,大家身份正式从村民转变成“股民”。
坪塘街道红桥村党总支书记曾志高介绍,起初大家并不理解村里为何要建这样一栋大楼,于是,红桥村村支“两委”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开展工作,普及“村强我富”理念,引导村民以土地、资金、资产、技术等要素入股村级集体经济,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
经过两年时间,崭新的物业大楼拔地而起。接下来,红桥村将启动红桥综合楼招商引资工作,并计划在5-10年时间力争做到“二五八”工程,即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000万元、股权年人均分红达到5000元、集体财产总值8亿元的构想。
据悉,为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顺利入市,规定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用途,鼓励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期待的是,未来,《办法》的实施,还将在更大程度上指导农村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集约用地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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