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各地各领域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全面筑牢安全防线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琦
严执法,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不留情面”,方能有效清除隐患、防范事故。连日来,长沙各地各领域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尽其责、狠抓落实,筑牢安全防线,护航安全发展。
在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近日查处的一起案件中,涉事企业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业仓库内,被罚款5万元。“根据金山桥街道报告的线索,执法人员对一废弃民房进行核查,发现该民房内存有压缩气体钢瓶277个,其中乙炔41瓶、丙烷10瓶、混合气体41瓶,另有空瓶185个。”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核实,该批危险化学品为长沙某气体公司所有,公司负责人现场不能提供专用仓库资质证明。该废弃民房不符合专用仓库安全条件要求,而且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违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实施查封扣押,并立案调查。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停车!接受检查!”近日,长沙县黄兴镇应急办工作人员在黄江公路开展巡查行动时,发现一辆鄂N牌中型货车内装有几个塑胶桶,塑胶桶上有相关危险物品标识。经检查,该车性质为普通货运车辆,并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然而,车上却装了6桶钝化剂,共重6吨。“钝化剂是剧毒物,有腐蚀性,对运输装载有着很高的要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人员立即联系黄兴执法队,依法对承运方展开调查,并加紧调派合法危货运输车辆进行转运,确保安全处置。按照相关规定,黄兴执法队已将涉事车辆暂扣,案件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天心区先锋街道执法人员在日常安全生产巡查中,发现德盛欢乐广场一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当场查获烟花爆竹24箱。“门店经营者黄某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储存烟花爆竹欲销售谋利,现场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识,未采取防潮、通风、防静电、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即对这批烟花爆竹予以清点并及时安全转移,现场隐患得到消除,黄某某也被移交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
“长沙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3名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雨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跳马镇一仓库内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单位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作业(施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对该单位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从长沙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长沙全面强化“打非治违”和监管执法,加强部门执法特别是联合执法,发动群众举报,不断加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岗位人员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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