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租用共享汽车行驶过程中爆胎,谁该负责?律师说…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市民王先生3月30日在河西某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租了一辆Gofun电动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时速不超过30公里/小时),右前轮爆胎。“行驶期间无刮擦及其他交通事故,并已检查爆胎时附近道路无尖锐物,爆胎轮胎也没有尖锐物刺破痕迹。”王先生说,事后他多次拨打客服电话,但无人接听。无奈之下,他只得将车辆缓慢开回还车区域。从借车、爆胎到还车,总路程不超过3公里。

  王先生告诉记者,在还车次日,Gofun出行软件显示,他需要支付350元车胎维修费。对此,王先生认为维修费不应由他来承担。他认为,从借车到爆胎,行车路程未超过2公里,且车胎爆胎并非行驶道路中尖锐物所致。若为车胎质量问题,则不应由顾客买单。其次,在爆胎后,他第一时间多次拨打Gofun出行APP提供的客服热线,却无人接听。且在得知需要缴纳维护费后,也是他主动与Gofun出行方面交涉。条款中只规定了保险不免除范围,而爆胎未出现在不免除范围内。

  据了解,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后,经与北京首汽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核实,该公司长沙分公司称与王先生达成了和解互谅,对王先生的罚款已撤销,这一说法也得到王先生的认可。

  共享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爆胎,客户该不该承担车胎维修费?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李健表示,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因此本事件中如果商家有证据证明是驾驶人原因导致轮胎损害,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无可厚非。但法律同时也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如果不能证明驾驶人存在过错或是有特别约定,商家则应当要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作者: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编辑:曾茜】
关键词:共享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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