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对外公开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情况
长沙市对外公开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情况
2018年7月25日—8月14日,湖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9月27日反馈意见。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狠抓整改落实。目前,督察组交办的1015件信访交办件全部办结,反馈意见指出的6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达到序时进度并须持续推进的有25个,暂时滞后正在抓紧推进的1个。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抓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环保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以及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长沙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62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明确督办市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6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9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问题整改,市环委会6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明确由“长沙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衡华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书记胡忠雄任副组长,各相关市领导负责对分管领域的环境问题进行督办,各职能部门、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拉条挂账、逐个整改、逐个销号,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
二是强化督查督办,严肃追责问责。完善整改工作调度督办机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执法问责,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出台《长沙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严防整改落实打折扣、搞变通和反弹回潮。目前,全市共责令整改企业383家,立案处罚91起,罚款745.3万元,行政拘留1人,组织处理55人,党纪政纪处分20人。对省级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移交的4个重点问题,全市共问责处理领导干部55名,其中3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
三是聚焦重点难点,狠抓问题整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省委、省政府“夏季攻势”等有关决策部署,启动“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严格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要求,狠抓“一江六河一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问题整治、重点断面综合整治和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行,湘江长沙段及主要支流水质持续向好。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力推行“六控”“十严禁”等综合措施,开展禁燃区内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重点治理“散乱污”企业、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市累计完成65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强力推进垃圾分类。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打造宁静城市。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和风险防控。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保障群众权益。坚持从快从严办理信访件,对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1015件信访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信访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确保整改到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的要求,针对交办问题认真分析、因企施策、分类指导,坚决杜绝环保“一刀切”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省级主流媒体共刊发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相关报道300余条,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进度、做法及成效,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全域划定“三区三线”,建立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形成新一轮城市总规修编初步成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宏观管控,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746.18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6.32%,探索构建覆盖全市的分区环境管控体系。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全面发力。环境经济政策不断完善,推动实施《长沙市境内河流生态补偿办法》,出台《长沙市绿心地区生态补偿办法》,全面实施工业行业排污权交易。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全面建立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
二、把握整改契机,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一是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明确了全市重点发展的22条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加快落后产能退出,推动绿心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雨花经开区打造湖南省机器人产业集聚区,推动天心经开区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有效改善了环境质量。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2018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278天,较上年增加16天,空气质量优良率77.2%(剔除沙尘天气)、较上年提高5.04%,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68位,比上年前进11位;湘江长沙段水质优良率100%,23个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95.7%,较上年提高4.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为53.9分贝、道路交通噪声为69.9分贝,均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三是有效巩固了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通过狠抓问题整改和严肃追责问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深入落实,环境保护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环保网格化监管不断向基层延伸,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等机制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保工作大格局得到有效巩固。
四是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市委市政府对省级环保督察整改问题不推诿,对群众重复投诉、社会影响较大、历史遗留等环境问题重点调度,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深入推进大气(噪声)、水、土壤(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餐饮油烟、建筑扬尘、生活垃圾、噪声污染、黑臭水体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整治,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群众环境获得感增强。
三、下一步安排
全市省级环保督察阶段性任务圆满完成,但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不足,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整改决心、更硬的整改措施,驰而不息地抓好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坚持力度不改、尺度不松,全面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后续整改任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坚持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五是坚持齐抓共管,共建共享,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通过持续抓好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生态产品。(内容详见:http://www.changsha.gov.cn/xxgk/szfgbmxxgkml/szfgzbmxxgkml/shbj/tzgg_1438/201912/t20191204_3543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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