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4岁少女不幸溺亡 父母向同行人索赔98万…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7日讯 据芒果都市消息,案情简要:2019年10月的一天晚上,娄底14岁的女孩小朱与19岁的男孩小谢在涟水河边散步过程中,小朱不慎落水溺亡。在法院审理该案过程中,双方对于过错责任产生了明显的分歧,案件该如何准确裁判,又如何平复双方的心情,11月14日,娄底中院做出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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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河边散步落水溺亡
排除刑事犯罪可能
过错责任各执一词
法院一审判赔40万
事发后,公安机关立即介入调查。由于现场处于监控盲区,且没有其他目击者,通过小谢的供述,和对现场细致的调查。小朱溺水的原因,被排除刑事犯罪的可能。虽然公安机关已经给出结论,但小朱的父母对小谢仍然持有严重的怀疑,随后向法院起诉,依法追责。
本案一审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进行,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对于事发过程各执一词。小朱的父母认为是两人发生了争吵扭打才不慎落水,小谢一方则对这一说法予以坚决否认,并表示已经尽到注意和保护的义务。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 李琛:我们从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有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审诉求中,小朱的父母请求判决小谢共计赔偿98万元,最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判决小谢承担40余万元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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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二审调解成功
明确双方承担各自责任
被告赔偿27万元
民法典弘扬社会正气
一审判决生效后,原被告双方都对判决结果提出了不服。一方面是未成年人不幸离世,另一方面是一名在校学生面临追责。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首选了庭外调解的方法,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入手,与双方积极沟通,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庭外调解的方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对于小朱一方来说,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应该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而小谢作为成年人,应该尽到注意和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对于小朱溺水身亡的后果,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小谢父母代替承担27万元的赔偿责任。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 李琛:作为他的父母的话,还是从本着为孩子的成长以后发展的角度,我们也向他进行了阐明,如果不承担法定责任,可能对小谢带来的不利影响。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飞跃介绍,近两年最高院对于类似案件的判决标准有了更多的指导意见,让法官有了更好的判决尺度。
在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中,更是规定了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没有规定的也不得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原则。这在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法律不断的完善和健全,也会让法官在判案中,更有底气,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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