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转入长沙 可纳入可贷额度计算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 通讯员 赵洁)日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网络热点问题月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其中,单位申请缓缴的时间到期后如何处理、异地中心转移金额能否用于计算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整个流程、公积金账户没有绑定银行卡能否网上办理提取业务、姓名和身份证号录入错误或者发生变更如何修改等问题上榜。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单位申请缓缴的时间到期后,不会自动解除缓缴申请。如果到期后不主动申请解除缓缴,会影响单位办理正常汇缴业务。

  一般情况下,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1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从收件录入到通知面签环节。其中,公积金贷款“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批环节严格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过,“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环节,是需要开发商或借款人前往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当抵押登记办完后,方能进入公积金贷款的最后放款环节。

  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至长沙中心的异地公积金缴存金额,可以计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并纳入可贷额度计算。职工公积金账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或者发生变更的,职工个人或所在单位专管员均可向公积金管理部申请修改。

  另外,如果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没有绑定银行卡,也可以在网上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届时选择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这五家银行任一有效的一类借记卡作为提取金额到账的银行卡即可。

【作者: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 通讯员 赵洁】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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