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再升级,长沙“八条举措”助推乡村产业人才振兴
>>图个明白|最高可享150万元补助!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这样建设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 通讯员 龙小芳
将农业产业领军人才认定为一类、二类、三类,发放长沙人才绿卡;对新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一次性补助;将“乡村工匠”竞赛活动纳入长沙市“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竞赛活动范围,对获奖者最高给予6万元奖励……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在这一关键时间节点上,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长沙人才政策再升级,为乡村产业人才送上“大礼包”——率先印发《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助推乡村产业人才振兴。
为什么要出台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哪些内容,主要包含哪些亮点,下一步将如何持续推进?日前,长沙晚报记者专访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为读者带来最新鲜、最深度的政策解读。
亮点1 “长沙人才政策22条”再扩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易敏华说,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乡村产业的兴旺与发展,必须牢牢依靠一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有道德、守纪律、有情怀、有担当”的乡村产业人才来支撑。此次出台乡村振兴产业人才若干措施,就是要解决乡村振兴面临的人才短缺、人口空心化等主要难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据悉,长沙一直高度重视人才振兴工作,把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关键工程,树立引才、爱才、用才、护才的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此前,长沙通过深入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行动,大力提升农民文化程度与综合素质,让现代农业领军人才、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此次出台乡村振兴产业人才若干措施也进一步补齐了‘长沙人才政策22条’对农业领域覆盖不足的短板,解决乡村产业振兴中各类人才下乡创业的制约因素,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易敏华介绍,《措施》在承接部分“长沙人才政策22条”能够向乡村产业领域延伸和拓展的政策条款基础上,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结合长沙乡村产业人才实际,最终制定了八条含金量非常高的举措。
亮点2 重点支持四类人才群体
人才兴则乡村兴,人气旺则乡村旺。
《措施》重点针对农业产业领军人才、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技能人才、科技特派员四类人才群体从认定、培养、服务、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政策,致力集聚一批善经营的“农创客”、懂技术的“田秀才”。
——农业产业领军人才
制定长沙市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根据经营水平、业绩贡献、发展潜力等将农业产业领军人才认定为一类、二类、三类,发放长沙人才绿卡,对应长沙市B、C、D类高层次人才享受子女入学、购房、优才贷、机场高铁站VIP、医疗保健、配偶就业等优惠服务。对符合一类、二类和三类条件且符合引进条件的上述人才,对应纳入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支持范围,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补贴和150平方米全额购房补贴。
——新型职业农民
突出业绩贡献和经营管理能力,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评价管理办法,对新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一次性补助。支持符合条件并取得中、高级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年度社保缴费基准值的60%为档次标准,财政补贴12%。
——乡村技能人才
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建立“乡村工匠”认定发证制度,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证书的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一次性补助。将“乡村工匠”竞赛活动纳入长沙市“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竞赛活动范围,对获奖者最高给予6万元奖励。每年评选设立10家左右乡村名匠工作室,每家给予5万元配套支持。
——科技特派员
围绕特色主导产业需求,拓宽选派渠道,加大市、县两级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规模和力度,全市常年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300名以上。强化科技特派员保障激励,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伙食补助、下乡补助和交通补助。鼓励特派员与派驻单位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市级派驻单位每年安排10万元科技项目经费。每三年评选10个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给予2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评选10名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给予6万元个人奖励补贴。
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组团服务,按团队规模和服务时效,每个团队给予15万元左右的经费支持,用于团队开展科技服务。
亮点3 扶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
乡村振兴是一篇大文章,需要各类人才来书写。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力度大、范围广,对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均给予项目支持。”易敏华介绍,《措施》明确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回乡入乡创业,每年择优确定不超过40个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良好的农业创业项目,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30%,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
此外,对吸纳35岁以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各500元、600元、700元、8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助,连续补贴三年。
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农技人员在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依规定程序可到农业经营实体兼职或在职创办农业经营实体,也可离岗创办农业经营实体。
研究制定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具体措施,从与农民共建住房、创业贴息贷款、购买保险等多方面提供支持,鼓励退休人员通过领办、创办、承包、租赁、受聘等多种形式经营新型农业经济实体,根据作用发挥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和补贴。
“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有平台,才能留住人才。《措施》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建设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工作站,给予60万元经费支持。每年认定一批市级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星创天地,对经认定的市级星创天地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鼓励支持知名农业企业家、创投人士、专家教授、资深创客进驻创业孵化基地和星创天地进行创业辅导。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在乡村设立涉农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平台、试验试种基地等,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
亮点4 12个配套细则推动政策落地
“本次出台的若干举措致力于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力求精准务实管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春林介绍,《举措》立足健全乡村产业人才培养机制和完善乡村产业人才服务支持体系,推动各项举措的具体实施和落地见效。
据了解,在加大培养培训方面,将研究制定乡村产业人才振兴培训计划,市级每年重点组织举办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示范研修班、党员致富带头人培训示范班,各区县(市)分级分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技能人才、党员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培训。
同时,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打造一批乡村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开展乡村产业人才学历提升行动,继续深入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大学生给予70%的学费补贴。
此外,还将完善长沙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分类建立乡村产业人才数据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被认定的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可通过个人方式申请无抵押、零担保“优才贷”信用贷款,最高可达200万元,以人才创办或控股企业申请的,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同一年度最高可达2000万元。市、区县(市)还将结合实际整合惠农资源、完善配套支持,推动土地、项目、资金向乡村产业人才领办、创办的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措施》明确,支持区县(市)、乡镇(街道)将闲置厂房、校舍等改建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人才公寓,解决乡村人才创业场地和下乡人才安居问题。注重将优秀乡村产业人才发展成党员,并作为村级班子后备力量,积极推荐参选村“两委”和“两代表一委员” 。设立长沙市十佳农业领军人才、十佳新型职业农民、十佳农村青年领头雁、十佳返乡创业银发人才资助项目,每年评选一次,并给予项目资助。
邹春林告诉记者,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直有关部门逐条研究、统筹协调,正在加紧制定与《措施》相配套的《长沙市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分类认定目录》《长沙市鼓励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实施办法》等12个具体实施细则,预计5月底可以开窗受理申报业务,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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