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10月26日至29日召开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建议稿提请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
会议认为,在这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和党的十八大代表对建议稿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全面梳理、逐条研究、尽量吸收,把文件制定好,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方向、勾画蓝图,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我国发展不断提供强大动力和有效保障。
会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工作,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会议认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这两项法规,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把党章权威立起来。《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会议强调,我们党是有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严明党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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