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有用!我国电动车驾乘死亡人数2006年来首降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4日讯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号消息:“行动开展以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同比分别下降11.7%、14.2%、12.4%;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人数自2006年以来首次下降;36个大城市汽车前排驾乘人员安全带平均使用率超过90%,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平均佩戴率从行动前的不足20%提高到当前的54%,宁波等部分城市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这个行动,就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20年4月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组数据充分表明了安全头盔和安全带的重要性,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绩斐然。
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全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宣传引导先行、教育劝导结合、行业示范引领、社会协同共治,有效提高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助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坚持宣传先行,教育劝导结合
“一盔一带”知晓度认同感大幅提升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守护群众出行平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务实之举。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各地交管部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全方位、高频次、大范围开展宣传活动,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群众对“骑乘车辆要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要系安全带”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大幅提升。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精心制作宣传内容,传播安全知识,组织各地制作宣传海报3000余份,录制安全头盔、安全带视频1000余条,联合中央电视台策划制作了《让爱回家》主题公益广告,发动交通安全公益联盟伙伴录制了《幸存者说》等系列节目6期,邀请20余名明星人物录制宣传片50余条。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全国交通安全直播月’活动现场,我是合川交巡警小谢。今天,我们通过蓝鲸FM平台进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直播……”2020年5月14日16时,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直播。民警“主播”小谢对着手机,展示了目前市面上常见的4种安全头盔,讲解了它们各自的特点,并邀请搭档演示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并详细解读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使用安全带的规定。
“这场直播不错,有意义!”“支持文明出行!”网友们纷纷留言、点赞。当日,共有上万名网友观看直播。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自媒体时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应时而动、与时俱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各地交管部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报道1000余次,组织执法直播活动3000余次,曝光不戴安全头盔典型案例6.5万余起;通过微信、微博、报纸等媒体平台发布宣传提示信息30余万条,微博话题#一盔一带#阅读量达9.7亿次,推送抖音、快手短视频2万余条,播放量超100亿次。
2020年11月23日,江西省新余市网红交警“海叔”廖松海来到早高峰执勤岗点。周一早晨的城区主干道抱石大道人流量和车流量特别大,随之增多的还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他转眼就遇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没戴头盔的女子,“海叔”进行教育后,她大声喊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头盔要戴好”的口号,“海叔”便赠送了她一顶安全头盔。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各地交管部门强化面对面宣传劝导教育,组织群众观看交通违法和事故视频、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引导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累计现场安全教育未佩戴安全头盔1224万人次、未使用安全带750万人次。
坚持社会共治,部门行业协同
“一盔一带”示范性普及性不断深化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各地交管部门密切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沟通,逐步形成部门协同联动、重点行业示范、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的多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交警把头盔送到小区大门口,太方便了。以后出门忘戴头盔,在小区门口就可以借到。”近日,家住湖北省荆州市开发区季家台社区的陈先生忘戴头盔骑摩托车外出,在小区大门口正巧遇到交警在社区开展“共享头盔”活动,他借到头盔后感慨道。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各地交管部门广泛发动政府部门、爱心企业组织开展头盔赠送活动,全国共开展头盔赠送活动1.5万余场次,累计赠送头盔111.4万余个;联合行业协会、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大力推行“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等模式;深化警保合作,会同中国人保财险有限公司开展“安全骑行月”活动,落实“买保险送头盔”模式;探索推行头盔“共享”“租借”模式,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投放共享头盔7.5万余个,方便群众使用。
广东省珠海市交管部门依托“两员两站”,在西部农村地区组织交通安全劝导员开展隐患排查、交通督导和宣传劝导等工作。劝导员每天工作8小时,对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教育和劝导,日均劝阻交通违法超过100起。他们还安排劝导员走村串户,点对点开展宣传教育,提醒村民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目前,珠海市农村地区驾乘摩托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2020年5月,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在全国开展外卖行业警企联合劝导活动,探索加强警企协同共治。11月,结合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开展外卖、快递、客运重点行业示范月活动。活动期间,全国共设置警企联合劝导点6100余个,出动警力130.4万余人次,外卖企业派员61.6万余人次,纠正外卖送餐员不戴安全头盔63.2万余人次,向外卖和快递企业通报2300余次。
点火、起步、加速,“砰”的一声,车轮下的西瓜粉碎;另一个“戴”上安全头盔的西瓜,被车轮辗轧后只是裂了一道缝。两次实验,结果完全不同。2020年5月14日,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交管局云岩大队联合辖区外卖及物流行业召开“一盔一带”宣传教育活动。
实验开始前,外卖送餐员们议论着:“就算西瓜装在安全头盔里,被汽车辗轧后,肯定也会粉碎。”对小小安全头盔的保护能力,大家将信将疑。实验结束,当民警从安全头盔里取出西瓜时,外卖送餐员们惊呼:“天呀,戴上头盔还真管用!”
安全带同样真管用。2020年5月6日,在荣乌高速公路山西省应县段,一辆轿车因操作不当追尾前方大货车,在追尾前紧急制动的过程中,轿车后排乘车人因没系安全带,被甩至前方,发生二次撞击,当场昏迷、身受重伤,而系了安全带的前排人员仅受皮外伤。
这起事故再次敲响警钟:安全带是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二支队在“一盔一带”宣传工作中,一直强调安全带是确保车内人员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不管是前排还是后排都应该系上。它不仅能防止驾乘人员被抛出车外,更能有效对抗撞车时的减速度,避免驾乘人员与方向盘、仪表板、挡风玻璃等物品发生二次撞击。
为确保安全带完好可靠,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全国交管部门积极联合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开展安全带大检查,累计检查营运客车、校车等270万余辆次。
坚持依法治理,完善法规标准
“一盔一带”法治化规范化进程持续推进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将予以处罚。
“温州交警始终严管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目前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90%以上。”温州市公安局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必然要走向法治化。经济发展时代进步,离不开法治护航;社会和谐百姓平安,靠的是法治守卫。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各地交管部门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天津、江苏、浙江、湖南、贵州、新疆6省(区、市)以及南宁、海口、佛山等地市出台了地方法规,明确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上海、吉林、福建等10省(市)已将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列入本地立法计划,北京、辽宁、四川等11省(市)提出了立法建议。
各地交管部门加强执法管理,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结合,明确处罚范围,全面加大查处力度,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处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违法数量同比分别上升131.6%、78.3%。法律的震慑作用、警示作用得到彰显,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非现场查处周违法量分别下降41%、79.6%,群众安全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明显提升。
上下齐心、全力以赴,接续奋斗、久久为功。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将以初心砥砺前行的精神、以使命鼓舞奋发的斗志,坚定不移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继续推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常态化,创新方式方法,加快立法进程,提高治理水平,巩固治理成果,扩大覆盖范围,全力以赴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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