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2日至6月1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韶山市进行了巡视。7月2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韶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市委始终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严肃而紧迫的重要政治任务,市委书记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抓好思想动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市委副书记负责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事项的督查指导。市委常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压实责任,形成了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任务。研究制定《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韶山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34项问题,细化分解为95个具体问题,逐项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市级领导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坚决将该问责处理的人问责处理到位、该规范纠正的事规范纠正到位、该退赔收缴的钱退赔收缴到位、该健全完善的制度健全完善到位。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个方面制度,一体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制定制度性文件20个,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32个,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专项治理3项,推动了整改工作常态长效、走深走实。

  (五)突出协调推进,提升整改实效。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同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六稳”“六保”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强化纪律作风和组织保证,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取得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成效。

  截至10月31日,巡视反馈的9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8个,基本完成整改17个,长期整改10个;巡视移交的1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巡视移交信访件367件,已办结332件,正在办理35件。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 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1)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存在为完成任务而学的倾向。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学习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6次,每次安排2-3名中心组成员作中心发言。二是列出学习清单,引导开展自学。三是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学习。四是抓好学习成果运用,班子成员结合实际撰写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13篇。

  (2)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忽视政治理论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韶山市委理论学习制度》,印发了《巡视整改学习资料汇编》。二是分两批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考试。三是组织各单位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和学习体会52篇。四是将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意识形态考核的重要内容。

  (3)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韶山“红色资源利用好、红色传统发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的指示精神,省委书记杜家毫2018年5月在韶山村讲党课时提出的韶山发展“三个首先”要求领会不透、把握不准、贯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进一步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书记杜家毫在韶山村党委组织生活会上的指示要求,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提升了思想认识。二是印发了相关学习制度,出台了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办理制度,制定了《中共韶山市委关于利用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发挥红色教育培训基地龙头作用推动韶山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审议稿)》。三是深度挖掘利用红色资源,加大文旅项目招商力度,航空小镇、狮子山景区开发项目出台初步策划方案,湖湘文化小镇概念方案正在编制。四是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管理的规定》,开展了专项联合整治行动,严格纪念品市场准入审批。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39名失信人员纳入“黑名单”。五是加强红色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开展红培机构集中清理规范行动。六是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和课程体系开发,21人通过韶山市首批红色教育培训现场教学教师认证,开发红色教育课程10堂。

  2. 政绩观有偏差、稳中求进的能力不强。

  (4)发展思维不开阔,没有把发展的主要精力放在核心景区以外的延伸拓展上,统筹景区、城区、农村发展的文章做的少。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和政策学习,践行新发展理念,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坚定不移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二是加强与省韶山管理局定期沟通,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协商,增强了共抓景区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合力。三是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明确核心景区以保护为主的思路。四是推动产业向韶山全域拓展,初步归集2021年度重点项目53个(其中文旅产业项目7个),在核心景区以外落地重点招商项目20个。坚持景区、城区、农村统筹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项目2个,新增农业特色品牌1个,“一县一特”小水果产业加快发展;率先在全国县一级实现垃圾分类“付费制”全域覆盖,获评2020年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银田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五是提升稳中求进工作能力,妥善处理旅游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平里村综合体、“城中村改造”、“金景丰”葡萄园、韶山风电场等重点项目相关问题。

  3. 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

  (5)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不力。

  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和PPP项目管理,强化财政支出责任监管。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督促全市各单位认真落实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已注销2家子公司。严控债务规模,存量债务有序化解。

  (6)巩固脱贫攻坚仍需抓实。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议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并邀请专家授课,提升了决战脱贫攻坚的责任感。二是常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联系村调研走访50余次,解决贫困户实际问题16个。强化工作督查和问责问效,开展督查4次。三是全面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各项政策,全市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率为零;落实健康扶贫政策“零遗漏、全覆盖”;修缮和新建符合危改条件的房屋184户;加快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的两个片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1个已完成,另1个正在推进;兜底保障政策实现了应保尽保。四是建立了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五是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提供岗位600余个,认定就业扶贫车间3个,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96个。六是丰富产业扶贫形式,培育了银康园药材种植等一批长期增收项目;做实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鼓励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实现了“村村都有产业项目,户户都有产业帮扶”。

  (7)污染防治仍需加力。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讲评推进会,集中交办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14个,已整改7个。三是正在建设韶山市排水管网信息系统(GIS),完成了火车站片区一期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金海商业城片区排水防涝整治工程建设,正在实施过境河道整改工程。高新区管网提质改造及管网延长建设全面完成。四是笑天狮垃圾填埋场渗漏风险化解工作稳步推进。五是制定了《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审议稿)》《韶山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审议稿)》。

  (8)扫黑除恶深挖彻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指示精神。二是深入推进“六清”行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全国扫黑办举报平台交办线索已全部办结,侦查、公诉、审判阶段涉恶案件已全面清零。出台了《韶山市文化旅游行业预防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预防机制》等制度。三是推进“黑财清底”,对恶势力团伙成员名下财产情况进行了再筛查,逐人逐案清底,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对3名恶势力团伙成员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四是对侦办的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共立案处分3人,批评教育2人;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回头看”。

  (9)执行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三是启用了市农产品检验检测站。四是建立行政、刑事衔接机制,将韶山市食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名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五是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六是开展“护苗”“护老”“清网”等专项行动,发现并整改问题65个,集中约谈单位59家。七是开展旅游餐饮大宗食品规范采购工作,审定并公示第一批供应商15家。

  (10)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建立“网格化管控、过筛式排查、全覆盖监测”防控机制,落实周四定期碰头调度制度,实现确诊病例零死亡,境外疫情零输入的目标。二是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临床医生9名,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演练、技能比武、专题学习培训6次。制定实施《韶山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现了无输入、无新增目标。三是设立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推动27项援企稳岗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惠及企业54家,累计减税降费、补贴补助3889.25万元。四是统筹解决就业与用工难题,组织开展招聘会4次,5月以来,累计招聘工人1143人、培训学员1042人次,143名技术工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0人。

  (二)反馈问题:管党治党乏力,“严”的主基调坚持不够

  4.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1)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认真开展研讨,研究部署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制定了《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三是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79条,对照查摆问题111个。四是召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全市各党(工)委、党组对近三年民主生活会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共纠治问题42个。开展了全市党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调研和村级“两委”换届大走访。

  (12)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市委书记扛紧扛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级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巡视整改期间,市级领导开展谈话提醒381次。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13)监督执纪偏松偏软。

  整改情况:采取廉政谈话、观看警示片等形式对全市公职人员开展了廉政教育。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业务学习、在线培训等300余人次。对违规套取困难党员春节慰问费的5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已追缴违规发放资金。支持纪委监委严肃查办违纪违法行为,4—9月,共立案17起,结案16起,党纪政务处分15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免予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其他处理25人。

  5. 纪律规矩意识比较淡薄。

  (14)领导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着力推动廉政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二是市级领导均与亲属开展了廉政谈心谈话,督促其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三是组织乡科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

  (15)平台公司和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韶山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制度。二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未招先建和拆分项目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对相关违规责任人启动问责。三是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机制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受理并调查处理招投标问题1起。继续对百合苑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将依纪依规处理。四是印发了《关于规范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的通知》。核实了芙蓉学校招投标资料部分被毁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下发了《关于规范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的通知》,规范招投标资料管理。五是督促2家平台公司建立了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制定违规出借资金回收方案,并将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全力追回借款。

  (1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抽查了16家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整改问题6个。二是对巡视反馈的用公款购买纪念品问题已整改。三是加强对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日常监管,对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党员干部进行处分,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6.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

  (17)工作纪律较为松弛。

  整改情况: 一是对11家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问题予以现场交办,督促立行立改。二是由市行政审批局召开干职工会议重申工作纪律,对不遵守工作纪律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通报;完善了入驻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三是压实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完善机关制度,严格内部管理。

  (18)责任状较多、工作群过滥。

  整改情况:专题学习研讨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的通知》,下发了《贯彻落实〈湖南省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条措施〉责任清单》。全面清理了责任状和微信群,巡视以来共精简责任状5项、微信群27个。

  (19)工作不实,数据不准。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控公务活动标准和规模。二是对早稻种植面积实地抽查核查,核减早稻种植面积560.72亩。三是全面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共查找问题124个,立行立改73个,完成阶段性整改51个。

  (20)有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在市委常委会、全市组织人事干部业务提升专题培训班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将政治建设考察延伸至基层并抓好结果运用。三是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在绩效考核方案中明确岗位调整、免职、诫勉谈话等情形,及时奖励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干部29人。四是组织旅游执法人员签订《廉政执法承诺书》,有针对性开展个人谈话提醒7人次、集体谈话提醒5次,强化廉政和担当意识。五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期,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六是针对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问题,强化属地管理,建立重点对象台账,教育引导其规范诚信经营;加强重大节假日党员志愿服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七是开展了全市公职人员涉旅事项自查。

  7. 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充分。

  (21)市委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书记进一步扛牢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巡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第九轮巡察工作汇报,点出重点问题5个,并下发了《巡察整改提示函》和《交办函》,均已整改。二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汇报,对巡察工作进行了精心指导。三是市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巡察整改方案和报告审核把关,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22)把握巡察政治监督定位不够准。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先后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等,深化对政治巡察、政治监督的理解把握。二是明确将“六稳”“六保”等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纳入第十轮巡察范围;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开展明察暗访7次,立行立改问题1个。三是对巡察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提高了巡察报告质量。四是组织召开业务总结会,邀请上级领导进行专题指导,提升了巡察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3)巡察成果运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由纪委监委提早介入,对巡察问题线索严格把关。二是对已处理的问题线索开展了“回头看”。三是加快问题线索办理进度,省委巡视以来共立案8起。四是对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下发了督查通报。对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现场交办并整改问题11个。五是对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2名领导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六是将巡察结果作为评价、选拔、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建抓而不实,选人用人有章不循

  8. 基层党建工作仍有弱项。

  (24)存在“吃老本”“守摊子”的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党委(党组)就如何改变“吃老本”“守摊子”思想开展学习研讨,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讲党课28堂。二是建立专题师资库,打造精品课10堂。三是着力打造过硬基层党建品牌。扎实推进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农村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市委书记在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作代表发言。在韶山乡和清溪镇开展“三亮三联三带”活动示范乡镇和基层治理示范社区试点工作。《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等获人民日报推介。对2个达不到“五星”标准的党支部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党群互助组54个,化解矛盾80余个,解决问题50个,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基层党建格局。

  (25)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将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二是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回头看”,按程序对韶阳村、清溪村、白翎村的整顿工作进行了再次验收,均已通过。三是对党建工作明显弱化虚化的商务局、教育局、卫健局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提升了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督促城发集团、高新投将党建工作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五是对24家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自查,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

  (2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开展研讨。在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互提有“辣味”的批评意见240条,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对召开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党组织有关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指导其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9. 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27)班子成员“好人主义”盛行,即使有意见也不提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学习《中共韶山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议事程序和规则,确保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到位。7月底以来召开的9次市委常委会,均对重大议题进行了充分酝酿和讨论,决策更加科学规范。二是成立政府投资决策委员会,出台《韶山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韶山市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前期论证暂行办法》,建立了前期论证专家库;清查政府性投资项目28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个。

  10. 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28)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二是举办全市组织人事干部业务提升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专业素养。三是制定实施《韶山市综合运用干部监督信息成果从严管理干部实施细则(试行)》。

  (29)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因私出国(境)证照应备未备、应交未交的59人,组织做好了证件补备、集中保管等工作。二是加强因私出国(境)日常监督管理,健全了备案管理台账。

  (30)存在“近亲繁殖”。

  整改情况:对领导干部亲属在企业工作或任职的情况进行了深入摸排,对问题线索进行现场交办,市委组织部部长分别与3家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全面查实相关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节点,将领导干部的亲属关系及亲属工作情况作为审查内容。对进入途径不规范、应回避未回避的人员作出了清退、免职降薪处理。

  (31)人事工作基础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档案,及时补齐了相关材料。二是开展“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完善了《干部信息采集表》等内容。

  (四)反馈问题:推进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不力

  (32)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六大类问题多个方面整改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开拓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十二条措施》等文件,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方式和内容,加强干部培训和跟踪培养力度,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在三大攻坚战、产业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建功立业。二是关于“产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全力抓好51个产业项目建设,壮大园区发展主战场,现代农业示范园加快建设,主要经济指标逆势上扬。三是关于“城市规划缺乏科学性,城市建设管理还存在不足”等问题。对本轮国土空间规划拟定的10个专题进行了充分论证。盘活高新区闲置、低效土地,成功引进了一批产业项目。四是关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不够,旅游环境卫生整治不够到位”等问题。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方面,与第3个问题一并整改。旅游环境卫生方面,深入开展核心景区环境卫生整治,推进故居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和青年水库水质治理,景区环境明显改善。五是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专业技术人才比较匮乏”等问题。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政治建设调研,对16家单位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履职情况开展“四不两直”检查。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员47名。六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不足,一些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等问题,与第14个问题一并整改。

  (33)2017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中,仍有8个单位23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督促和引导各单位自觉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出台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和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建立审计整改台账,8家单位23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34)主题教育市委常委班子查摆28个问题纸上整改倾向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巡视反馈主题教育方面的问题整改工作由市委书记负总责,市委组织部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负责,进一步明确了问题整改时限。下发整改工作提示函2期,实行每周调度,逐项对账销号,常委班子检视的2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在国、省级媒体宣传报道198篇次。三是坚持整章建制,健全长效机制20项,常态化抓好整改工作。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市委将坚定不移扛牢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二)紧盯问题不放手,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书记将扛紧扛实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将继续担负整改责任,对已整改完成的,突出建章立制,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对需要继续整改的,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快进度,强化跟踪问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手,成效不明显不松劲。

  (三)聚精会神抓党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打造全面过硬、全面进步的基层党建品牌。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立足全盘强统筹,切实提升整改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将巡视整改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将巡视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韶山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奋力书写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韶山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55682591,通信地址: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1号行政中心1314室(中共韶山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sswb@126.com。

  中共韶山市委

  2020年11月11日

【作者:】 【编辑:刘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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