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地方金融品牌,湖南9条措施助力“本土金融”发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范宏欢 实习生 唐玄)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旨在构建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地方金融体系,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若干意见》提出了鼓励全牌照多业态发展、建立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做强省级金融控股平台、引导金融资源聚集发展、提升法人机构服务水平、稳健发展地方类金融企业、加快培养引进金融人才、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效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等9条措施。

鼓励全牌照多业态发展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若干意见》指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我省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法人金融机构,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业务全牌照。不断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机构。

2021年起,凡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我省注册设立财产保险公司、公募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新牌照法人金融机构的,省级财政按其注册资本一定比例一次性给予开办费补助;对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机构等,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同时,《若干意见》还提到,要积极支持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力争2025年底前资产规模稳定在2000亿元以上。

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多方机构发力

用好用足现有市场化渠道,积极利用压降分红、定向增发、引入战略投资者、资本市场筹资等方式引进各类资本。《若干意见》指出,要积极推动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和具有一定资产规模的农村商业银行加快业务发展,支持三湘银行依法依规开展产业数字银行业务,坚守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市场定位。

除有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政策明确限制性规定外,不针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业务开展设置禁止性规定,鼓励各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引导金融资源聚集发展 加快培养引进金融人才

高标准推进湖南金融中心开发建设,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以及各类金融中介机构进驻,实现聚集发展。《若干意见》按照专业化、高端化、市场化要求,重点突出复合型、综合型、领军型中高端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点面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金融人才资源库。

对列入中长期培养计划的高端金融人才,在其子女就学、自住购房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选聘金融人才入选“湖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湖南省财会金融人才支持计划”和“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的,按相应政策规定给予专项补助。

【作者:范宏欢】 【编辑:李卓卓】
关键词: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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