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告:“个人存取款超5万元要登记”暂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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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范宏欢)3月1日以后,个人去银行存取现金超过5万元是不是就要登记了?昨日,这一消息频频登上热搜。21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原定3月1日实行的“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

据悉,《办法》发布后,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办法》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并进行人员培训。为此,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办法》。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于1月26日在其官网披露了《办法》,并宣布将自3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3月1日起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其目的主要是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以及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

不少市民关心,这一规定的出台是否会给个人存取现金带来不便?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个人现金存取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需注意的是,该政策目前为暂缓执行,3月1日后,市民若前往银行办理存取现金业务,仍然是按照以往规定办理,因此无需过多纠结。

【作者:范宏欢】 【编辑:杨倩杰】
关键词: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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