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 小说家的诗与远方

  ■刘鸿伏

  谭纯武让我很有些惊讶。

  一个小说家,忽然成了诗人,似乎不存在角色转换,完全是自然而然的,这是一奇。在短短的数年时间,竟创作了一千多首诗,几乎就是每日一诗了,这又是一奇。不仅如此,他的诗竟然连连获得各种奖并入选各种选本、选刊,而且,出版了一部叫《不染》的诗集,令人惊艳惊喜,这是三奇了。

  作为多年的朋友,我就觉得应该重新认识这位老兄了,毕竟,由小说家变身诗人,改变的不是身份和某种文化标识,更多的改变是内在。一个喜欢讲故事、也擅长讲故事的人,忽然不讲故事了;一个习惯了鸿篇巨制或者写大东西的人,忽然只写几行或几十行的文字了,这中间的变化不可谓小。小说家要做的工作是把故事讲到人的心里去,细节与结构很重要;诗人要做的工作相反,是把眼中所见、心中所想,压缩成最少的文字,恰到好处地传达给读者,所以写诗比写小说要难。写小说只要把故事讲得引人入胜就行,写诗歌要以少胜多,在几行或几十行文字中传达出诗人对世事万物的感悟,要跳宕,要诗眼,要有内在的韵律韵味,哲思禅悟,诗情画意,动人动情,缺一不可。

  写诗从来就是戴着锁链跳舞,是自己为难自己,自己娱乐自己。当下诗坛热闹非凡,无论主流支流,在朝在野,也不管是大奖小奖,大活动小活动,流派或圈子,大狗叫小狗叫,相互鼓掌叫好,一派喧哗火热。有人就对此吐槽,说现在的诗人们,个个都是好作手,作秀水平比写诗水平高。自然就把那些什么梨花体绵羊体或者荡妇诗拿出来进行批点,仿佛举眼望去,众山皆小,众诗豪都是小丑一样。在笔者看来,也不必如此刻薄,写诗能娱乐自己,附带着也能娱乐别人,这也没有什么不好。何况,在诗坛,无论在朝在野,主流支流,总还是有不少真正坚守一方净土并对诗艺孜孜以求上进的人。我觉得,谭纯武就是这样一个能于喧闹中保持沉静,于功利外坚守一份纯净,并对这世界充满热爱和耐心的人。他的诗,干净,透亮,细微,深邃,具象中透出哲思禅悟;日常,却绝不琐碎,有这一代人骨子里的传统,更有现代人独立的精神和艺术元素。他是一个具有相当敏锐的感悟力与观察力的诗人,这或许得益于他长期写小说的训练有素。所以我要说,如果一个厉害的小说家忽然写起诗来,必妙到极处的,多数时候,真会高出那些只晓得写诗的人半个脑壳哦。

  谭纯武写诗,用的是叫澡雪的笔名,而他出版的第一本诗集,又叫《不染》,可见谭纯武从小说家华丽转身为诗人的那一刻起,他就有了一种不愿随波逐流、不与时下热闹相沉浮的志趣,走自己的路,诗与远方,正在日常生活中。或者说,他写诗的出发点很纯粹,不带任何功利性,所有文字,都只从心底里长出来,从血管里涌出来,不受功利浮躁的环境所干扰。因此,这部《不染》,就可以看做他对于当下诗坛的一个宣言,一次发声。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猜测,也许,真正的诗人,是完全不需要也不屑什么发声的,他们的每首诗,都是向缪斯女神最虔诚的致敬。

  谭纯武从创作的千余首诗中选取三百多首,他是认真的,也是虔诚的,他的诗,文字简约而充满张力,亲切接地气,有嚼劲,有回甘,如千年老树茶,愈品愈有醇厚的甘香之味。一个老男孩,他的心年青而有活力,但毕竟经历了人世的磨洗,所以他的诗,带着他人生的印记与时代的印记,却没有颓废和暮气,有一种睿智与温情,弥漫在字里行间,让人感动、感悟。我特别喜欢他的一些短章,我相信有一些诗句,或许是可以比诗人活得更长久的。在时光里闪闪发光的诗句,比金珠宝贵。

  当然,我不会像大多数人一样,在一部诗集的序言或读后感中,信手引用作者的诗来印证自己所赞不虚。喜欢谭纯武的小说或澡雪的诗,都是小说家谭纯武或诗人澡雪的知音,我知道他不乏知音。

  小说家谭纯武是文曲星下凡,诗人澡雪是有些超凡脱俗,并有些仙气的。总之,谭纯武这位兄弟,日常生活喜欢悠游山水田园之间,把日子过成充满诗情画意的慢板,有点像宋朝文人的隐逸闲适状态,令我好生羡慕。这几年又总在读他的诗,感觉他的诗里弥漫着一种顿悟与禅味,散发出一种亲切与吸引力,所以就手痒起来,写了以上几句话,也算一个老友加老粉丝的心意。

【作者:刘鸿伏】 【编辑:黄能】
关键词:作家 谭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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