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浏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1日至6月19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浏阳市进行了巡视。7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浏阳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浏阳市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作为改进浏阳各项工作、推动浏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市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深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巡视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常委会迅速召开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会议精神,切实担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市领导、12个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黎春秋同志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13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具体问题,带头承担8项具体整改任务,到相关园区、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实地督导,推动整改走深走实;其他市委常委会成员在抓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一线推动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全市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建立督查问责制度,组成4个督查小组,严格督查督办、跟踪问效。9月1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措施。在整改过程中,市委紧扣巡视反馈的问题,一项一项拉条挂账、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确保取得实效。

  截至10月31日,巡视反馈的49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基本完成整改6个,长期整改3个;巡视移交的1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干部群众反映的信访件573件,已全部办结;巡视移交纪委监委信访件79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一些偏差

  1.“市委常委会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入脑入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会议原则上每次安排1—2个议题,采取主题报告、座谈讨论、专题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十条措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8月以来,共组织3次专题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交流研讨4人次。

  2.“有的单位学习频次不高,效果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作为市委巡察的重点内容,督促经开区(高新区)党工委严格按规定组织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长沙市、浏阳市的决策部署精神,8月以来经开区(高新区)组织了3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

  3.“在结合浏阳实际贯彻落实上有差距,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坚决,园区与非园区、城区与乡村、高税收产业与低税收产业的协调发展上统筹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改革创新、深化开放、生态文明、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重点任务,作为“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准则。在创新发展上,出台科技创新“1+8”系列政策措施,今年组织160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长沙市区县(市)中排名前列。在协调发展上,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城乡、园镇发展;科学编制经开区(高新区)“十四五”规划,高起点编制《金阳新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加快金阳新城建设。在绿色发展上,加大生态绿心宣传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完成绿心区界桩、界碑定点定位工作。在开放发展上,研究出台《浏阳市推进落实〈湖南省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推动湘赣边合作不断深化。在共享发展上,全面完成学校“改薄”和省标准学校创建任务;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垃圾分类,今年启动44个垃圾分类村创建工作,完成农村改厕61823座;新人民医院建成投入使用,新改扩建乡镇卫生院5所,整体搬迁6所,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124个;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建成9家自助图书馆、32家文化馆分馆、4000余处全民健身工程点。对不同产业进行科学化、精细化、专项化的分级分类管理,对税率不同的产业一视同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截至10月全市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减税2.38亿元。

  4.“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群众对公办学校教师带编到民办学校任教、公办学校大量聘用代课老师现象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62名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中,47人返岗,15人办理了辞职手续;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下达第三批教师招聘用编计划200名。

  5.“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及周边5个乡镇违规挤占挪用群众直补水保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株树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及居民生产生活补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水保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加快相关乡镇土地确权工作,对已经确权的农户实行水保资金“一卡通”支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存在一些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实施力度,8月以来,全市累计实施土地入市8宗、面积115.69亩、成交地价款共1564万元;发布入市公告2个,涉及地块4宗、面积82.05亩,已成交3宗,涉及面积74.25亩、地价款2308万元。

  7.“新一轮机构改革遗留问题还比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批分步落实干部职工转隶分流工作;理顺部门职责,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出台“编制周转和收回管理办法”,下达三批次用编计划1149名,加强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和重点部门用编保障。

  8.“促进烟花爆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退出烟花企业转型转产,确保群众就业和收入稳定。目前已有25家企业、35家工区申报自愿退出,102家企业“三统一”验收合格。

  9.“平台公司违规举债”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平台公司的管理,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十年化债计划,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化债任务。制定《浏阳市国有资产注入工作方案》,出台园区平台公司转型方案。坚决控制新增债务,规范担保行为,实行国有企业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及报告制度,8月以来,3家市属国有企业共融资备案7笔,融资平均成本均未超过6%。督促经开区(高新区)加强平台公司债务防控,制订偿债资金计划,按期还本付息。

  10.“部分镇村债务较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乡镇(街道)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村级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资金建设项目管理》等文件,督促乡镇(街道)切实履行村级债务监管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村级“三资”清查和村级财务审计,确保镇村存量债务只减不增。狠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出台《浏阳市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11.“污染防治薄弱环节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实施“城镇雨污分流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城区、园区雨污分流,净溪河主干管工程、百宜河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已完成74%,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PPP项目进入招投标阶段。抓紧宝山河市控断面锰超标整改,提前启动远期计划,对6条溪沟及宝山河进行整治;加强对河流断面及博隆矿业、铜锌矿业总排口废水监测,宝山河入浏阳河断面锰因子浓度稳定达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加快推进第三批项目建设,提前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实施造纸企业“一企一策”,开展花炮材料制造产业基地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对基地内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目前18家造纸企业中14家已完成整改复工复产,所有企业存留固废全部“清零”。加快乡镇生活垃圾分流处理,启动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建设。经开区(高新区)北园再生水厂一期已建成投入使用。

  12.“环保执法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园区企业环保执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督导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经开区(高新区)24起没有执行到位的环保类行政处罚案中,17起罚款全部收缴到位,3起处于诉讼阶段,3家企业淘汰关闭,1起因处罚决定未送达,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严格落实《捞刀河段水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捞刀河石塘铺断面持续稳定达到三类标准。

  13.“安全形势比较严峻”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共召开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浏阳市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举办“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开展烟花爆竹行业“过筛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行“隐患上墙”制度,拉条挂账、逐条整改。对涉案烟花爆竹企业一律顶格处理,8月以来全市开展执法检查2782家次,下达执法文书4295份,行政处罚立案85起。

  14.“顽瘴痼疾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湖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和“浏阳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监管“三必须”落实到位。围绕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运输、质量4个方面的顽瘴痼疾持续开展督查暗访,加强部门联动执法,8月以来共破获涉爆类案件4起,刑事拘留3人,逮捕6人,移送起诉11人;查处行政案件32起,行政拘留 46人。开展“六假”现象专项整治,共培训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8000人次,举办安全管理冬训班,建立健全烟花爆竹企业21项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监督检查,截至10月,共完成抽检507家895批次,立案118起,罚款80万元。严格换证审查,专门成立许可办,对在设计和评价上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提请发证机关予以撤销。

  15.“安全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实施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建立市级总控平台、乡镇(街道)分控平台、企业监控室三级网络监控系统。严肃视频监控值班工作纪律,对值班脱岗、作风不实的工作人员一律从严追责。从严查处“12·4”爆炸事故后发生的3起烟花爆竹类安全事故,政务处分7人。

  16.“有的单位经济数据不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改进考核方法,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出台《浏阳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严把统计审核关,加强统计执法和质量监督,坚持“四严”标准,做到“四上”单位新增入库100%现场核查。

  17.“村(社区)存在政绩观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引导基层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把村部建设立项、资金来源和使用审批关,对村组“白改黑”等举债建设实行风险预警管理。整合现有村部资源,建成标准化“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323个。

  18.“一些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站位不高、方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任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管理,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年底述职、交办督办等机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意识形态检查与考核,指导各单位加强舆情应对工作。

  19.“巡察中没有将意识形态专项检查作为重要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安排宣传部门参与巡察工作,形成专项检查结果,纳入巡察报告。

  20.“基层宣传委员更换频次过快,不利于落实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选优配强基层宣传委员队伍,将宣传委员由宣传部备案改为市委研究任命,减少单位调整分工的随意性,确保人员相对稳定;市委研究宣传委员岗位调整时,先期听取宣传部门人事任免建议。

  21.“《浏阳日报》报眼位置长时间被商业广告占位,经济效益挤占社会效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立即取消《浏阳日报》报眼位置商业广告,一版主要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评论、公益广告等。

  22.“少数干部网络管理能力不足,应对重大网络舆情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举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提升干部网络舆情处置能力;出台《浏阳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清查辖区网站3346个,对11个存在网络安全漏洞等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全面开展整改。

  (二)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一些重点领域和环节问题较多

  23.“市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压力传导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两个责任”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等情况。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在干部考察过程中落实廉政鉴定意见双签字。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巡视开展以来,共立案查处违纪违规党员干部179人。

  24.“少数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政治站位不够高、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工作,强化对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专项检查,共发现4类61个问题,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并向各单位党组织反馈,对1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出台《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强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职能职责,推动各党组织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25.“巡察利剑作用不够明显,巡察的权威性和整改的实效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在省委巡视时巡察移交的尚未处置到位的19条问题线索,督促相关单位全部处置到位。细化巡察工作考核细则,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明确对巡察整改不到位情形的处理意见,第十二轮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率均在89%以上。

  26.“市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震慑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工程建设、公职人员酒驾等突出问题整治,8至10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16人。在深化纪检监察一体化的基础上,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办信轮训制度,充实办案办信力量。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8至10月共立案查处89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

  27.“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基层纪检干部队伍政策业务水平不高、综合能力不强、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对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的考核制度,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养、考核和运用。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组织60名纪检监察干部赴湖南大学开展第一期法学素养培训,第二期正在筹备中。

  28.“全市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没有完全杜绝,规范管理存在缺失和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完善薪酬方案。市政府常务会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奖金发放范围、标准、审批程序等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规范。加强执纪问责,对巡视发现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单位开展追责问责,组织处理8人。

  29.“经开区(高新区)擅自出台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违规发放本级专项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全部完成清退;责成经开区(高新区)向长沙市纪委监委进行自查说明;对擅自出台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的责任人进行追责,组织处理2人;重新修订园区薪酬管理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0.“财政局在下属企业和学校账内违规发放机关工作人员奖金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于9月28日全部清退到位;取消财会学校预算单位,2021年起列入局机关预算安排;完善津补贴发放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财务管理;启动追责问责,组织处理1人。

  31.“浏发集团、交建投等平台公司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浏发集团、交建投分别于6月8日、6月10日将违规发放款项全额退缴到位,并分别重新制定薪酬标准和管理办法;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组织处理5人。

  32.“资金违规出借,工程项目不经招投标等突出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全市国有平台公司资金使用监管;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村级集体资金建设项目监管指导,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资金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制定《浏阳市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

  33.“经开区下属的平台公司资金违规出借”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经开区(高新区)全面收回平台公司违规出借资金,同时加强对平台公司资金的使用监管。

  34.“经开区(高新区)工程项目不经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导经开区(高新区)修订完善《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小额国有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的管理。市委第十五、十六轮巡察加大对工程项目、扶贫资金、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巡察力度,及时移交问题线索。

  35.“干部群众对会议多、文件多、考核评比多的意见比较大,基层普遍反映压力过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年度重要文件清单管理制度、会议“警戒线”制度、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专项整治“文山会海”和考核评比较多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市直各部门发文同比减少17.8%;会议同比减少17.9%。优化“督检考”,今年市级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共20项,较去年减少3项。规范进校园活动和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将原有涉及学校的34项督查、24项活动整合为10项督查、8项活动。

  36.“有的领导干部调研念稿子、解决实际问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编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忌》,提醒市领导注意和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落实“四不两直”要求,严格控制随行部门和人员,调研一般不安排座谈会,尽量在现场解决问题。

  37.“有的领导作风漂浮,对交办的信访件不重视,办理效果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信访问题化解“三个到底”工作机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将86件信访件交办35个责任单位持续办理,由市委督查室、市信访联席办跟踪督导办理。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选人用人和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38.“选人用人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9月对79个市直单位开展了政治建设考察,加强干部调整事前监督,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对214名入围考察和职级晋升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其中1名干部因涉嫌违纪被取消竞争上岗资格。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8月以来提拔的49名干部中,85后干部25人,占51%;90后干部12人,占24.5%。持续改善领导班子专业结构,建立专业型干部数据库,选派3名专业型干部到市直单位任职。

  39.“干部选任程序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做好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考察等环节纪实工作。召开纪委监委、政法委、卫健局等单位参加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加强联调联审。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调任程序,做到调任审批备案后再履行任职程序。

  40.“突出问题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完善《浏阳市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计划》,对全市超职数配备的干部逐一明确消化措施和时限,7—10月共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24名,占18.6%。

  41.“违规兼职和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问题,并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范围,切实加强监管。3人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已经整改到位;2人违规在企业兼职正在办理;4人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已经移交市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

  42.“干部出国(境)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国(境)外行程的审批把关,对党员干部出国(境)证照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对18名干部未经审批出国(境)分别给予诫勉和提醒谈话;对24名存在擅自变更出国境时间、地点以及证照交还不及时等问题的干部给予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对19个监管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

  43.“市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虚化弱化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每半年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党建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抓实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责令相关单位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反思,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微网格”为抓手,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市划分3.2万个微网格,建立相关微信群3.7万个,8月以来收集意见建议2052条,累计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4293个。开展党务专干业务培训,规范党费收缴、党员发展和转正程序。

  44.“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化党支部“五化”建设,按“三定五联”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9次,认定示范化“五化”党支部102个。加大年轻村干部配备力度,培养农民大学生133人,对36名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安排9名村级后备干部到市直单位跟班学习;建立乡村人才信息库,储备各类人才5164名。31名卸任村干部返聘人员全部妥善清退,明确今后村级聘用人员须经乡镇(街道)联审并进行备案管理。

  (四)反馈问题:巡视、审计整改重视不够,问题整改不彻底

  45.“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政府性合同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经济合同多方会商制度,并由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常态化推进党员干部酒驾及其背后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市共清理政务微信、QQ工作群1228个;巡视开展以来,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问题53起、违规办酒问题1起。开展大数据比对,对干部入股经商等情形进行排查。

  46.“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洞阳路二期项目已完成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工作。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建成社会救助数据核对平台,完成低保、特困户年审工作,新纳入低保1754人、特困112人,清退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471人、特困对象216人。汉白玉栏杆制作安装项目质保金已退还,项目报批费用、施工图审查服务费全部做到“应退尽退、未退有据”。由经开区(高新区)审批的57个项目整改,已提交申请资料,将于近期办结。加快推进土地出让收入的追缴工作,已向法院起诉相关违约企业和提请加大执行催缴力度;加快滞拨市级财政资金下拨工作,整改任务完成量为94.8%。认真落实《浏阳河管理条例》,召开双江口、槽门滩、万家庄3座水电站通航设施整改工作调度会3次,明确相关部门、乡镇及电站业主责任和工程推进时间节点,将于2021年3月完成通航设施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由乡镇(街道)建设或租赁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实行集中收集、集中转运、集中处置,年初因疫情影响积压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已全部处理,市集中贮存点已建设有害垃圾贮存间,规范转移有害垃圾6.41吨。北正南路消防安全、道路不平整、绿化改造、停车困难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五)反馈问题:巡视期间移交的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的问题

  47.“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检查和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件的处理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信访件的办理工作,全力支持长沙市纪委监委查办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内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79件信访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给予或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56人;向涉案单位发出交办函38份,督促落实信访件处置后续问题。

  48.“巡视中交办干部群众反映的有些有理或部分有理诉求未化解”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573个信访问题的办理流程、措施、结果等开展“回头看”,逐一回访信访人;86个有合理诉求但未化解的信访问题已于9月25日全部办结,其中化解问题24件,程序办结62件。严格落实“三联三保”制度,对交办的信访问题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标准,做到“三不放过”。

  (六)反馈问题:其他方面问题

  49.“对经开区的权力监督、人员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等日常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就经开区(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切实加强对经开区(高新区)的全面领导和监管。督促经开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报告交办的重要工作。督促园区修改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长浏两级考核结果在内部考核中运用。督促经开区(高新区)按规定向浏阳市纪委监委汇报选人用人、作风和效能建设等情况,按要求参加片区案件会审、作风建设交叉督查,及时汇报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着力解决好“混编混岗”问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截至目前,我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坚持、深化和完善。下一步,市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湖南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委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巡视整改持续深化,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富有活力的发展环境、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奋力开创浏阳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3640654;邮政信箱:浏阳市行政中心主楼北栋2813市委巡察办;电子邮箱:3530751171@qq.com。

  中共浏阳市委

  2020年11月11日


【作者:】 【编辑:易隽】
关键词:风纪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