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 穿红毛衣的英语老师
■邓广平
教过我初一英语的老师去世了。听到这个消息,我沉默良久,心情无法平静。
记得那年,她二十多岁,纤瘦的身材,尖下巴,戴茶色眼镜。乡中学缺英语老师。我们的英语老师,据说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但英语成绩很棒。她用细长的眼睛扫视我们。英语,她教读清晰,板书很潇洒。
那时初入中学,我未能适应:月考、中考、期终考……考试不断,小学六年一直当班长,如今找不到一点优越感,无可奈何的窘迫,我难受极了。
我等着机会“翻身”。有一次,学量词。譬如:一张纸、一支钢笔等。老师请会“汉译英”的同学上台写。我已找到了规律,就是:a peace of (一张)加任何名词,如:paper(纸);我已试着默写多遍,万无一失了。我高高地举手,眼神坚定,老师立刻唤我上台了。我默写得很流畅,书写体甚至很优雅。那漂亮的“a peace of”,我暗忖是万能的量词。我春风得意地回到座位上。英语老师一脸狐疑地望了望我,再轻轻地点点黑板:“这怎么全部是一张呢?一张纸、一张钢笔、一张单车......”同学们醒悟过来,哄堂大笑。
我之前的规律总结是错误的!真是个大笑话!我呼吸变得急促,耳根发烫,沮丧地垂下了眼睛。后面老师还讲了什么,我都没听了,脑袋一片空白。那一节课,比一个世纪还要长。
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对我的打击是空前的。从此,我与英语课“相看两生厌”,学语法、练口语、单词默写,我只是在蒙混。英语老师没发现我的变化。她教学依然那么负责,常油印试卷给我们复习。油印前,她叫几个学生打下手。我不敢奢望她会叫我,但内心希望她注意到我的聪慧与自尊。但一切都没有发生。整个初一年级,有些科目我可拿单科第一名,就是对英语不咸不淡。那时,我心底里对她是有些怨恨的。
四月,杨柳依依。洞庭湖的水清清亮亮。几个爱美的同学请照相师傅拍合影。我自然也在。没想到,英语老师来了。她穿着纯白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大红的手织毛衣。毛衣有许多镂空的花纹,很醒目,也很漂亮。我犹豫,想靠近她一些,但终究放弃了。我咬了咬嘴唇,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照片冲洗出来,我的表情有些不自然。英语老师呢,用手捋着自己耳边的卷发,笑得很灿烂。
暑假一到,没有编制的她就被辞退了。来来往往的老师太多,已很平常。初二又换了新英语老师,经验丰富的新老师早知我的名字,首先就将目光聚焦在我身上。仿佛被施与魔力,我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
后来,我也当了一名老师。终于明白,一个老师真正做到“关注全体”是极难的。某时某刻某同学的心绪变化,也很难适时适度去了解,因为老师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彼时,我却以13岁的倔强,维护着可怜的自尊,同时暗暗地疏远这个并不知情的年轻老师。我还以自己的无所谓,表达对她教学科目的漠然。这种小小的报复,照出我超出年龄的冷酷。
此时的内省让我难受,只愿她永远像那年一样——永远的桃李年华。那张与英语老师唯一的合影早已泛黄,我用相机翻拍,存进了电脑中。那时的英语老师是个喜欢笑的姑娘。她一笑,眼睛会弯成月牙。
>>我要举报